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文件
新组委字【2011】2号
庆祝中国#共#产#党建党九十周年
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征稿通知
为庆祝中国#共#产#党建党九十周年,歌颂中国#共#产#党近一个世纪以来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,进一步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主旋律,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,特举办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。
一、 主办单位:新华书画院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
协办单位:香港《大公报》报社
承办单位:北京军盛昊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
二、主办单位简介:
新华书画院由已故新华社原社长穆青先生于1989年3月创办。历任院长:第一任院长:穆青。第二任院长:新华社原副社长张宝顺(现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),现任院长:新华社原副社长何东君。书画院领导成员:总顾问由曾涛同志担任。名誉顾问:吴作人、刘海粟、李可染。艺术顾问:(排名不分先后)37人,启功、黄胄、董寿平、吴冠中、关山月、陆俨少等。特聘院外画师:252人。
《新华书画》杂志是新华书画院内部交流的纯书画类刊物,于2009年1月创刊,为双月刊。详情请登陆新华书画官方网站:www.bjxhsh.com。
三、组织领导
(一)总顾问
孙家正(全国政协副主席、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)
(二)顾 问(排名不分先后)
周克玉(总后勤部原政委,中央委员,上将军衔)
洪 虎(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)
李重庵(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,民盟中央副主席)
刘书田(成都军区原政委,中央委员、上将军衔)
宗顺留(沈阳军区原副司令员,中将军衔)
靳尚谊(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中国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、中央美术学院原院长。中央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、教授)
冯 远(中国文联副主席,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。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名誉院长)
刘大为(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艺术总监)
张 海(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)
杨晓阳(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国家画院院长)
李 铎(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顾问)
赵长青(中国书法家协会党组书记、驻会副主席)
潘公凯(中央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央美术学院院长。教授,博士生导师)
范迪安(中国美术馆馆长、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副主任,教授)
何家英(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天津美术家协会副主席、天津美术学院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)
张立辰(中央美术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美术学院名誉教授,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)
薛永年(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院院长、教授,博士生导师 )
朱乃正(中央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教授,研究生导师,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)
张道兴(解放军美术书法研究院副院长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术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书法家协会艺术委员会,书法创作评审委员会委员)
(三)组织委员会
主 任:何东君(新华社原副社长,新华书画院院长,《新华书画》
杂志社顾问)
执行主任:王延年(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社长)
副 主 任:武春河(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书画协会主席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名誉社长,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)
李治元(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书画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、新华书画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总编辑)
委 员:刘子贤(原空七军副军长、少将军衔,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名誉社长、中国将军书画研究院副院长)
姜在忠(香港《大公报》报社社长)
贾 永(新华社解放军分社社长)
刘宝平(中国美术家协会编审,国家一级美术师,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副社长)
娄述德(北京师白艺术研究会会长,娄师白书画艺术学校名誉校长)
刘存惠(中国民族画院副院长,北京美术家协会理事,国家一级美术师)
袁思陶(新华网书画频道总监)
赵 方(中艺联盟董事会主席、中国艺术家联盟网总裁)
施恩波(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、评审委员会副主任、新华社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师)
萧 宽(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、吉林大学兼职教授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副主编)
秘 书 长:刘子贤
执行秘书长:刘存惠
副秘书长:施恩波 魏斗 张永金 李菲
办公室主任:马菁 王清 秘 书:李 然
四、专家评委
特邀中国美协、书协专家及全国著名书画家、评论家组成。
五、征稿对象
1、诚邀全国国画家、从事中国画创作的美术院校师生及爱好者积极参展。
2、诚邀共和国将军及领导创作书法作品积极参展(作品参展不参评)。
六、征稿内容
贯彻本次大展的宗旨,展现从1921年中国#共#产#党成立以来,历经南湖会议、南昌起义、长征,直至新中国成立、改革开放至今九十年来我党取得的伟大成就,希望广大书画家履行时代使命,创作出正确反映中国#共#产#党建党九十年来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、英雄人物、优秀人才、先进事迹及描绘祖国壮丽山河、美好生活的优秀作品。作品力求艺术精湛,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。
七、作品要求
中国画作品规格6尺以上(特邀作品除外),横竖不限(题材见征稿内容)。作品由大展组委会统一装裱。
八、参赛办法
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(10寸)参加初评,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题目、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禁用笔名、化名)、职务、详细地址、邮编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。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,送件作品需如实填写《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寄送登记表》。并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。初评未入围作品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。
所有作品照片需在2011年5月31日前(含31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)寄达大展组委会指定地点。
此次大展不收取参展、评审、装裱、退稿等费用。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权。凡寄送件作者,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大展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凡涉嫌抄袭、模仿他人的作品,一律取消参评、展出资格,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。
九、展出日期、地点
2011年7月中旬,北京,国家博物馆。其他城市展出日期另行通知。
十、颁奖日期、地点
2011年7月中旬,北京,国家博物馆。
十一、展出规模
本次大展预计展出入选作品220件。
十二、回馈方式
1. 获奖者将由大展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、奖金。
2. 入选作品将收录在《纪念中国#共#产#党建党90周年——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》大型画册中。
3. 获奖者名单将安排在《美术报》、《中国书画报》、《美术》杂志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、新华网、新华书画官方网站、中国艺术家联盟等网站上公布。
4. 获奖作品将安排在中国国际广播电视网络台环球奇观频道展播。
5. 获奖者将被聘为新华书画院特聘画师,参加新华书画院、《新华书画》杂志社定期举办的活动。
6. 获奖作品将在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香港巡回展出,历时半年。巡展期间将会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展出活动,部分获奖作品将参加在香港举行的大型慈善拍卖及公益捐赠活动。
7. 奖金设置:金奖6名,每人奖金9万元;银奖10名,每人奖金5万元;铜奖15名,每人奖金3万元;优秀奖100名,每人奖金1万元。
十三、寄稿地址
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01—1 新华书画院,收件人: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。邮编:100031
大赛邮箱:xhshdzs@163.com 传真:010-63072391
联系电话:010-63073598,010-63072391(收稿处电话)
010-58621875,010-58621890(大展组委会办公室电话)
联系人:李然 电话:15652519623,18210482096,18910119549
画展详细信息可登录新华书画官方网站www.bjxhsh.com查看。
全国新华书画首届大展组委会
二○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